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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流程


《中外關係史》編輯流程
2024-06-21


《中外關係史》編輯流程

 

2024年6月《中外關係史》113年度第1次編輯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一、 收稿(執行編輯)

1. 《中外關係史》公務信箱:hsga@nccu.edu.tw 收稿。
2.通知投稿者已確認收件,並請等候通知。
3.刪除該文的身份資訊。
4.將稿件編號。編號分為兩組號碼,第一組號碼為四碼,係收稿該年年度;第二組號碼為三碼,係收稿次序(以公務信箱收得電子信件時間次序為準),例如2024年度所收到第2篇論文編號為「2024-002」。
5.將原稿彙整進入資料夾中歸檔。

二、形式審(編輯委員會、專號主編、執行編輯)

1.格式審:執行編輯檢查稿件是否符合稿約及撰稿格式規範。若違反情節嚴重者,陳請專號主編決定是否收稿,或請其修正後再議。
2.比對:執行編輯將稿件交付論文比對系統進行審查。若有抄襲疑慮者,陳請專號主編查核。論文比對結果歸檔處理。
3.形式審結果通過之稿件,附上填寫基本資料之〈《中外關係史》預審意見表〉,交付編輯委員會或專號主編預審。

三、預審(編輯委員會、專號主編、執行編輯、預審編輯委員)

1.編輯委員會或專號主編依照論文內容,指派編輯委員為預審編輯委員審查。
2.預審編輯委員依照〈《中外關係史》預審意見表〉填寫審查意見,審查期限以一週為原則。審查完畢親簽。
3.預審意見結果為下列三種:
(1)預審通過→執行外審程序。預審委員將預審結果交由執行編輯歸檔。
(2)預審未通過→由執行編輯將填寫審查意見之〈《中外關係史》預審意見表〉寄還投稿人,並將其相關文件歸檔處理。
(3)預審未定→由編輯委員會或專號主編決定交付其他編輯委員進行預審程序。

四、外審(編輯委員會、外審委員、執行編輯)

1.通過預審之論文,由編輯委員會開會議定外審委員人選。1篇論文選定2名外審委員,並支付相應外審費用。
2.執行編輯將原稿導入〈中外關係史謄稿公版〉。
3.執行編輯將〈《中外關係史》審查意見書〉及謄稿寄發給2名外審委員,敦請外審委員依據審查意見書填寫審查意見,審查期限以一個月為原則。並將謄稿歸檔。
4.外審委員將審查意見書簽名後寄回,由執行編輯整理後交付編輯委員會。

五、決審(編輯委員會、執行編輯)

1.編輯委員會將2名外審委員意見並同處理後進行整體審查。
2.整體審查意見,意見結果有以下4種:
(1)可刊登→通知投稿人已通過審查並附審查意見。
(2)修改後可刊登→通知投稿人並附審查意見請投稿人修正,投稿人修正完畢並附答辯書後,由編輯委員會決定是否接受刊登。
(3)不宜刊登→通知投稿人並附審查意見。
(4)需再外審→再次執行外審程序。

六、刊登(主編、執行編輯)

1.可刊登之論文,執行編輯通知其投稿人並提供著作權讓與書,親簽完畢擲還公務信箱。
2.若投稿人有需求,協助開立「期刊論文接受刊登證明」,由主編用印。

七、編輯出版(主編、專號主編、執行編輯、助理編輯)

1.執行編輯執行編輯、排版、校對等程序,若缺少形式、格式則通知作者補齊。
2.編輯完畢,交付專號主編確認後,交付主編做最終確認,以完成定稿。
3.執行編輯與助理編輯整理定稿,執行紙本、電子版刊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