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關係史》寫作格式規範
2024年6月 《中外關係史》113年度第1次編輯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壹、正文部分
一、一般規範:
(一)請以繁體中文,採「左右對齊」方式,由左至右、橫式方向撰寫。中文字體請使用新細明體,英文及數字字體為Times New Roman,字級均為12。
(二)文章標題請以粗體顯示,字級16;摘要標題與各章節標題亦為粗體,字級12。文章、摘要及各章節之標題,均作「置中對齊」處理。
(三)中文標題層次依序為:壹、一、(一)、1.、(1),英文標題層次依序為:I. A. (a) 1. (1)。徵引書目欄前,不必計入數字。
(四)每段首字之前,請空二格;獨立引文的每行之前,均空三格,並改字體為標楷體。
(五)如有外文內容,請自行譯為中文。如為重要專有名詞,務請加上原文。
(六)引文內文需刪去部分文字時,概以刪節號 …… 處理。引文原文有誤時,請在文後添加(原誤)表示。作者欲在引文後做額外說明時,以(按:)之方式呈現。
(七)圖片之呈現,需以 圖X 之方式編號(按:X指圖片在文中的出現順序),並請注意清晰程度。本刊有權要求作者放棄模糊不清之原圖片,或更換適於印刷之圖片。
(八)表格亦需以 表X 之方式編號,文字規範同第一點。格內數字請採「靠右對齊文字」,超過千位數,請加英文半形逗號 , 為位數區分。無論圖片或表格,均請在其下方加上說明文字,位於編號之後。
(九)大作獲刊後,請在作者姓名後加上 * 並附上作者職銜。如有需要題謝詞等額外說明,則請在篇名後加 * 並自行表示,作者後之標示則改為**。
二、使用數字規範:
(一)請以西曆紀元,年、月、日、時等時間有關之數字,一律以阿拉伯數字表示。
(二)英文月份之表示,除用於正文內之文字外,請一律以月份單字的前三位字母加一英文之句號 . 呈現,如四月書為 Apr.。
(三)遇有年號時之表示,請以西曆在前、年號以置入括號內附於其後的方式呈現。惟民國年份除有特別用意,毋需額外表示。如1895(光緒21)年4月17日、1901(明治34)年9月7日、1947年12月25日。
(四)統計數字,請以阿拉伯數字表示,如:每一兩關平銀包含583.20格令(約合0.0648公克)的銀含量;表述性或非統計數字,以中文表示。如第二次世界大戰、十大建設。
三、使用符號規範:
(一)請使用新式標準符號。如中式引號為「」,引號內之引號為『』,篇名號為〈〉,書名號為《》,破折號為兩字長之——,括號為全形(),括號內之括號則為全形〔〕;英文概為半形,引號、篇名號均為 “ ”,引號內之引號為 ‘ ’,頁碼或年份間之破折號為 - 。書名無符號,以斜體表示。
(二)註腳亦以阿拉伯數字表示,採隨頁註,上標並置於標點符號之後,各頁接續。
(三)遇有古籍與篇名連用之情形,可省略篇名符號,以 . 分隔之。如《晚清小說期刊輯存.海上奇書》。
貳、註釋部分
一、引用中日文專書:作(編)者,譯者,《書名》,卷(冊、編、輯)號(出版地:出版社,年),頁碼。若為翻譯著作,請加上作者外文原名。另如有多位作者或有編者之專書等,均請見以下各例:
(一)唐啟華,《北京政府與國際聯盟,1919-1928》(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98),頁60。
(二)瑪格蕾特.麥克米蘭(Margaret MacMillan)著,鄧峰譯,《巴黎.和會》(臺北:麥田出版,2019),頁520。
(三)濱下武志、李培德監修,《シリーズ・近代アジアの都市と日本》,卷1(東京:ゆまに書房,2013),頁10。
二、引用英文專書:作(編)者, 書名(若有卷冊號亦加入)(出版地: 出版社, 年), 頁碼. 其他各相關事例,請分見下列舉例:
(一)Akira Iriye, Petra Goedde, International History: A Cultural Approach (London: Bloomsbury, 2022), p. 12.
(二)Chih-yu Shih et. al., China and International Theory: The Balance of Relationships (London: Routledge, 2019), p. 36.
(三)Ian Nish (Ed.), Britain & Japan: Biographical Portraits Vol. II (London: Routledge, 1999), pp. 63-73.
三、引用中日文期刊論文:作者,〈篇名〉,《期刊名》,期、號或卷期等(年月),引用處之頁碼。
(一)張啟雄,〈釣魚臺列嶼的主權歸屬問題──日本領有主張的國際法驗證〉,《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期22下(1993年6月),頁108。
(二)廖敏淑著,箱田惠子譯,〈対外交渉の場としての寺院より見た徳川幕府の対外体制〉,《経済史研究》,卷23(2020年1月),頁135-136。
四、引用英文期刊論文:Name, “Paper,” Journal, Volume:Number、或Noumber(Month Year), Pages of quotation.
(一)Lin-Chun Wu,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Business, Technology, and Networks, 1914-1941,” Journal of American-East Asian Relations, 27:2 (Jul. 2020), p.120.
(二)Zhi-Hua Shen, Ya-Feng Xia, “Mao Zedong’s Erroneous Decision During the Korean War: China’s Rejection of the UN Cease-fire Resolution in Early 1951,” Asian Perspective, 35:2 (Apr. 2011), pp.188-190.
五、引用專書內之專文,需額外在專書或專書編者前,加上「錄於」二字(英文及其他西文以「In」表示),請見以下各例:
(一)蕭道中,〈中英美重慶軍事聯席會議的舉行與意義〉,錄於王文隆主編,《中國遠征軍與國際關係》(臺北:政大出版社,2021),頁100。
(二)“Prologue: Japan-China Relations Before 1949 - Between Competitive Coexistence and Confrontation,” In. Ryosei Kokubun, Yoshihide Soeya, Akio Takahara, Shin Kawashima, translated by Keith Krulak, Japan-China Relations in the Modern Era (London: Routledge, 2017), p. 2.
(三)Li Chang, translated by Roman Slawinski, “Tajwanskie badania dziejów Chin nowozytnych,” In Roman Slawinski (Ed.), Nowozytna Historia China (Warszawa: Kraków, 2005), pp. 315-328.
六、引用論文集之論文,原則上與專書論文近似,但務必加上所引專文的作者姓名。請見以下各例:
(一)應俊豪,〈盟軍眼中的中國遠征軍:從英國檔案看中國遠征軍與駐印軍〉,錄於財團法人馬英九文教基金會編,《中國遠征軍第一次入緬作戰80週年座談會論文集》(臺北:財團法人馬英九文教基金會,2022),頁108。
(二)洪紹洋,〈台湾プラスチックと台湾石油化学産業〉,錄於林采成、武田晴人編,《企業類型と産業育成:東アジアの高成長史》(京都:京都大学学術出版会,2022),頁231-252。
(三)Wen-Tang Shiu, “Negotiations over French Indochina between France and Japan dur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In Masaya Shiraishi, Nguyễn Văn Khánh, Bruce M. Lockhart (Eds.), Vietnam-Indochina-Japan Relations dur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Documents and Interpretations (Tokyo: Waseda University Institute of Asia-Pacific Studies, 2017), pp. 37-38.
七、引用研討會論文:作者,〈篇名〉,「研討會名稱」,召開地:主辦單位,年月日。英文研討會論文:Name, “Paper,” Conference, Place, Day Month Year.
(一)尤淑君,〈1904-1905年中國籌辦紅十字會及其救難交涉〉,「第八屆近代中外關係史國際學術研討會」,杭州: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浙江大學,2022年10月29、30日。
(二)Wen-De Huang, “The Study of the China International Famine Relief Commission’s Fund-raising Strategies and Transformation in U.S. (1920s-1930s),” 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Philanthropy and the Chinese Diaspora 1850-1949, Swinburne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Melbourne, Australia, 28 Nov. 2014.
(三)Chih-yun Chang, Chiu-Ya Kao, “Cosmopolitan Collaboration and Wartime Collaborationism: The Chinese Maritime Customs Service and Its Staff, 1932-1941,” AAS-in-Asia 2023, Daegu, Korea, 24 Jun. 2023.
八、引用學位論文:作者,〈論文名稱〉(校地:校名,年),頁碼。英文學位論文則為:Name, “Dissertation,”(Degree, School, Year), Pages of quotation.
(一)許峰源,〈世界衛生組織與臺灣瘧疾的防治(1950-1972)〉(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12),頁168。
(二)Li-Chiao Chen, “British Policy on the Margins and Centre of Iran in the Great Power Rivalry 1908-1914,” (Ph. D. dissertation, Royal Holloway, University of London, 2015), pp. 10-11.
九、引用古籍:需在作者姓名前,加上其朝代。
(一)〔清〕金毓黻,《渤海國志長編.總略上》(臺北:華文書局,1968),頁12。
(二)〔唐〕李吉甫撰,賀次君點校,《元和郡縣圖志.關內道二》上冊(北京,中華書局,2005),頁26-27。
(三)如有刊本之別,請在「後書名號之前」加上按語,例如:〔明〕徐養相,《禮記輯覽.曲禮上篇(按:徐氏原刊本)》(睢陽,作者自刊,1571),頁1-2。
十、引用報紙:所引報導之刊行時間,請概以西曆紀元呈現:作者(無則從略),〈篇名〉,《報名》,出版地,年月日,版次。若係引自網路資料庫,請參閱援引網路資源時的格式。新聞標題內文字若為分列式樣,請以 ・ 隔開。
(一)〈美聲明琉球交還日本・不影響我對釣魚臺列嶼合法權利・我留美學生示威抗議美日私相授受〉,《民聲日報》,臺中,1971年6月19日,版1。
(二)覺迷,〈談自由談〉,《申報》,上海,1913年2月25日,版10。
(三)“America and Shantung,” The Peking Leader, Peking (Beijing), 20 Sep. 1919, p.6.
(四)Charles. F. Remer, “Practical Politics and the Anglo-Japanese Alliance,” The Millard’s Review of the Far East, Shanghai, 14 May 1921, p.559.
十一、引用檔案:
(一)因各類檔案形式繁複,請依以下原則呈現文中檔案來源:「文件名稱」(年月日),〈案卷名〉,《檔案名》,典藏地:典藏處,典藏號(或檔號)。
(二)外文檔案,不必將檔案名稱視為書名而以斜體字表示,如FRUS雖對照中文格式應視為《檔案名》,但毋需改成斜體。
(三)外文之原始檔案若已可在資料庫中查閱者,典藏地及典藏處可從略。但若係未在網際網路公開,或以微卷等形式保存於特定機構等情況者,請標明典藏地與典藏處。
(四)引用未標頁碼的原始檔案,毋需特別標示頁碼。但若檔案內原有編頁,或已數位化而有在該資料庫中的頁碼,則建議加上頁碼;如為公開資料庫,亦建議提供網址以利讀者參照。
(五)如文中之特定檔案典藏地時常出現,首次出現時應書寫全名,再次出現後則可以簡稱表示,並請在首次出現處之後添加按語說明。如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後,加上「按:以下簡稱『近史所』」;或參照以下案例(2)及(3)。
(六)同卷檔案再次出現時,可以省略典藏地、典藏處及「典藏號」字樣,請參照案例(4)。
(七)援引已出版之檔案集者,請比照專書之引用格式。
1.「華僑救國聯合總會致外交部代電」(1967年6月28日),〈請建立支援越戰機構〉,《外交部檔案》,臺北:國史館藏, 11-29-10-99-050,頁6-7。
2.「Thursday, February 21, 10:00 A.M.」(1957年2月21日),〈1957年駐菲資料〉,《陳之邁檔案》,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藏, 062-01-03-005,頁54。按:典藏處下以「近史所」簡稱之。
3. 若上例之典藏處再次出現:「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工作報告」(1943年9月無日),〈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工作報告〉,《朱家驊檔案》,近史所藏, 301-01-12-011,頁5。
4. 若案例2之同冊之其他資料再次出現:「Sunday, April 14, 5-6 P.M.」(1957年4月14日),《陳之邁檔案》,062-01-03-004。
5.「大型漁船の建造に関する件」(1959年12月29日),〈漁船の拿捕及び抑留/中華民国〉,東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戦後外交記録》,2015-1495 SA122。
6.「12. 極東オリンピック大会ニ外国人参加ニ関スル件」(1923年5月11日),〈万国体育会議雑件〉,《外務省外交史料館》,Ref.B07080282800,頁0130-0131。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https://www.jacar.archives.go.jp/aj/meta/result?DB_ID=G0000101EXTERNAL&DEF_XSL= reference&ON_LYD=&IS_INTERNAL=false&IS_STYLE=default&IS_KIND=detail&IS_START= 1&IS_NUMBER=1&IS_TAG_S18=eadid&IS_KEY_S18=M2007111411571697207,2024年2月10日點閱。
7.“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3 Sep. 1951), 1951, Asia and the Pacific, Vol. VI, FRUS, pp.1315-1317.
8.“Extract from Tientsin Intelligence Report,” Enclosure of “Sir J. N. Jordan, British Minister, Peking to Earl Curzon of Kedleston, Foreign Office,” 25 April 1919, FO371/3698.
十二、引用網路資源:因網路資源之形式甚多,故請以下列原則呈現之:作者,〈文件或篇目內容名〉,錄於「來源網站」:網址,年月日點閱。若為報紙期刊資料庫,則在引用報紙的格式後去掉版次,另添上網址及點閱日期。收藏檔案之公開資料庫,視同檔案史料,請依「(十一)引用檔案」之規範處理。
(一)茅海建,〈培養出超過自己的學生〉,錄於「澎湃新聞」:https://m.thepaper.cn/kuaibao_detail.jsp?contid=2055265&from=kuaibao,2024年2月10日點閱。
(二)〈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共同防禦條約〉,錄於「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y0010095,2024年2月10日點閱。
(三)“Tokayev and Erdogan play table tennis,” AKIpress, Bishkek, 13 Oct. 2022, https://m.akipress.com/news:682491:Tokayev_and_Erdogan_play_table_tennis/, Accessed 18 Nov. 2023.
十三、除「十一、引用檔案」處之特別規範外,其餘援引資料在首次引用時,請依上列規範詳細載明;再次引用時,僅需列出作者、篇名(或書名)及相關頁碼即可,出版項或其他資訊從略。此外,請勿使用前引書、同前註、同註幾、Ibid.等用語替代。
參、徵引書目部分
一、請以「中文部分」、「西文部分」區分成兩大類呈現,若有日、韓等其他東亞文字之史料,請置於中文部分內並改標題為中(X)文部分,如中(日)文部分。
二、文字語種之編排順序,中文部分依中、日、韓及其他文字為順,西文部分依英、法、德、俄及其他文字的順序排列。內中「其他文字」之順序,由編委會依個案決定。
三、各書目之排序,中、日文依作者姓氏的筆劃,西文以作者姓氏的字母順序為準。
四、期刊、專書篇章等論文在正文之註釋中,僅需列出援引處之頁碼;惟在徵引書目中,需將所引論文在該刊物中的起訖頁碼完整標出。
五、以下按照史料順序舉例說明,請依此例自行編排大作之徵引書目內容:
徵引書目
壹、中(日)文部分
一、檔案
《行政院經濟安定委員會檔案》(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藏)
〈44年度發文〉
《外交部檔案》(臺北,外交部藏)
〈有關日本政情資料〉
《外交部檔案》(臺北,國史館藏)
〈中共圖在星馬設領事〉
〈日船進港及失蹤及侵漁案(三)〉
《外交部檔案》(新北,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藏)
〈日與中共LT貿易交涉〉
〈我在菲設領館〉
《戦後外交記録》(東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
〈日・中共関係〉
二、報章雜誌
《中央日報》,臺北,1966。
《傳記文學》,臺北,1978-1979。
三、專書
任天豪,《從正統到生存:東亞冷戰初期中華民國對琉球、釣魚臺情勢的因應》。臺北:國史館,2018。
四、期刊論文
張啟雄,〈釣魚臺列嶼的主權歸屬問題——日本領有主張的國際法驗證〉,《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期22下(1993年6月),頁107-135。
廖敏淑著,箱田惠子譯,〈対外交渉の場としての寺院より見た徳川幕府の対外体制〉,《経済史研究》,號23(2020年1月),頁121-146。
五、專書篇章(按:含論文集論文)
蕭道中,〈中英美重慶軍事聯席會議的舉行與意義〉,錄於王文隆主編,《中國遠征軍與國際關係》。臺北:政大出版社,2021,頁77-104。
應俊豪,〈盟軍眼中的中國遠征軍:從英國檔案看中國遠征軍與駐印軍〉,錄於財團法人馬英九文教基金會編,《中國遠征軍第一次入緬作戰80週年座談會論文集》。臺北:財團法人馬英九文教基金會,2022,頁107-139。
六、研討會論文
陳立樵,〈冷戰初期的中華民國與埃及(1949-1956)〉,「近代外交史上的正統與非正統」研討會。臺北:國立政治大學人文中心,2024年1月12日。
七、學位論文
許峰源,〈世界衛生組織與臺灣瘧疾的防治(1950-1972)〉。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12。
八、網路資源(按:與二、註釋部分之格式相同)
貳、西文部分(按:與「二、註釋部分」之規範大致相同,惟需將作者之姓氏提前再依其字母順排序,並去除出版項之括號。請見「III. Book」處之舉例,餘請自行類推)
I. Archives
II. Newspaper and Magazine
III. Book
Nish, Ian (Ed.), Britain & Japan: Biographical Portraits Vol. II. London: Routledge, 1999.
IV. Journal
V. Book Chapter
VI. Conference Paper
VII. Dissertation
VIII. Internet Re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