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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織章程


國立政治大學人文中心研究團隊
2011-09-09
2011年政治大學人文中心「現代中國的形塑」研究團隊組織辦法

第一條 為探究百年來現代中國各面向形塑之發展脈絡,以建立自我的歷史詮釋及
史觀,特規劃以5年為期程,組織團隊,開展人文社會科學相關研究的對話、帶領新
的研究風潮,拓展新議題。

第二條 研究團隊組成方式
有意申請者,於2010年11月20日前,向人文中心提交意願書及資料,各研究團隊組
成成員,以跨校跨學科之學者組成,政大相關領域之教師及博士生得參與。

第三條 提案方式
團隊主持人擲交2011年研究計畫3頁(含計劃理念、各成員議題及團隊擬採取之運作
方式與管理機制),另附經費預算表、成員名單一覽表、成員近五年著作目錄等資
料。

第四條 書審小組
   一、由人文中心諮詢委員討論邀請,與申請計畫研究領域相關之學者專家3人,
      組成小組,進行書面審查。
   二、人文中心諮詢委員之研究領域與申請計畫領域相關時,優先邀請擔任計畫意
      願書書審成員。
   三、人文中心諮詢委員若為計畫團隊成員,則不得擔任計畫意願書書審成員。


第五條 經費額度
人文中心2011年1月至3月總經費計新台幣100萬元,2011年全年度總經費依比例
分配與中心及各研究團隊。

第六條 經費支用原則
研究團隊經費支用項目及原則,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見附件)。

第七條 團隊運作
   一、研究團隊於2011年10月30日擲交成果報告,詳細說明團隊議題研議成果及
      實際運作
   二、由人文中心評議委員審評書面資料外,另與各組面談評定。
   三、研究團隊運作成效不佳者,得減少或停止補助。

第八條 本辦法經中心諮詢委員會議通過後,由中心主任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